中国围产期定义的专家共识

发布日期:
2026-05-30
出处:
发育医学电子杂志,2026,14(3):177-180
AI大纲:

围产期定义更新背景

  • 我国1981年起采用围产期定义Ⅰ(妊娠28周至出生后7d)
  • 我国妇幼健康事业已取得显著进步,母婴围产保健上延超过出生后28d,下延至妊娠6~13周,仅早产儿保健未突破胎龄28周下限
  • 原定义将胎龄<28周的超早产儿归为晚期流产儿,导致70%以上超早产儿在进入NICU前被放弃,限制救治技术提升
  • 我国超早产儿出院存活率已达60%左右,≥28周早产儿出院存活率达96.24%,更新定义时机成熟
  • 围产期定义与超早产儿救治胎龄低限分属战略、战术两个层面

围产期定义更新推荐

  • 采用国际通行的围产期Ⅱ标准,即自妊娠(或胎龄)20周至出生后28d
  • 该更新可将超早产儿纳入围产医学范畴,明确有生机儿“努力救”的长远导向,优化超早产儿救治内外部环境

超早产儿救治配套要求

  • 遵循《关于超早产儿救治的出生胎龄低限和分娩场所的建议》落实现阶段战术目标
  • 出生胎龄≥24周者应积极抢救
  • 出生胎龄≤23周且出生后活力较好者可予以救治
  • 倡导推行“宫内转运”模式保障分级救治

围产期定义更新意义

  • 促进我国围产新生儿科救治技术全面提升,推动超早产儿救治工作发展
  • 保护超早产儿群体生存权,保障国家人口安全
  • 若超早产儿均能进入NICU救治,按当前出生人口规模估算每年可新增约5万存活出院婴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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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.08.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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